欢迎来到 农民合作社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各地政策 > 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经字〔2021〕1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现将《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21〕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工作,2021年11月16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专门召开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暨农村移风易俗视频会议,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意义,把乡村治理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事要事来对待,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推进,以善治乡村为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提供基础支撑;要充分认识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意义,周密计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凝聚各部门力量,形成协同推进落实清单制的合力。

  二、着力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聚焦重点难点,严密组织实施。要科学编制村级组织自治事项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明确实施的主体、内容、流程,充分发挥上级党委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定期开展考核评议,着力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要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大力选树农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引导形成良好乡风,落细落实村规民约,制定可操作的奖惩细则,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行为形成有效约束。二是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群众组织起来,着眼农民需求推出一批具有乡土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建立完善多元化的农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农村社会矛盾,增强凝聚力向心力。要扎实做好群众工作,紧密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保障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让农民自己“说事、议事、办事、主事”。三是要创新完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典型,抓好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运用。要注重总结各地好做法好经验,逐步上升为乡村治理的制度性安排,特别是承担全国和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的县(市、区)、乡(镇)、村,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先行推广运用,着眼乡村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坚持从实际出发,优化激励约束措施,务求落地见效。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要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加大清单制宣传推介,营造人人参与清单制的浓厚氛围。

  三、准确把握基本原则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在推广运用清单制过程中,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工作实效;坚持探索创新,注重结果运用;坚持规范实施,强化运行保障”的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依法依规设置清单内容,建立完善长效运行机制,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供高效组织动员的社会基础和农民向上向善的内生力量。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关于在乡村治理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1).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11/t20211130_37863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