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产粮大县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计财字〔2021〕38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银保监分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财金〔2021〕49号)的要求,在56个产粮大县推广小麦、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起在全省94个产粮大县(不含青岛)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具体政策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执行。各地小麦、玉米生产风险等级及产粮大县名单详见附件,未纳入产粮大县名单的县可以自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由此增加的保费补贴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附件:全省小麦玉米种植风险等级及产粮大县名单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11/t20211130_37866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11-27农业农村部召开年轻干部座...
- 2024-11-26第十五届农业贸易政策国际...
- 2024-11-19习近平会见英国首相斯塔默
- 2024-11-19核心微生物菌群通过诱导宿...
- 2024-11-15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
- 2024-11-14李强在河北调研时强调:坚...
- 2024-11-12新型纳米抗菌肽可抑制耐药...
- 2024-11-05李强同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
- 2024-11-04韩俊会见斯洛伐克农业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