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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部门联合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为严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严打违法犯罪行为,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强化从生产源头到上市销售的全链条监管,确保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衔接”,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通知提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已有农资打假工作基础上,紧盯薄弱环节,实行乡镇监管队伍常态化巡查。一经发现线索,执法队伍及时跟进、严肃查处、一查到底,保障农业投入品供给质量。完善科学选药、合理用药制度,指导种植养殖者科学选药用药,依法合规生产,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刚介绍,要以乡镇为单位梳理当地农牧渔优势主导产业,调查统计产品集中上市时间和交易区域,建立重点时段监管名录。对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确保优势主产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销售环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履行对入场销售者的管理义务,查验、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或者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对没有以上相关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要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同时,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要求,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点检查生猪产品两证一报告、其他畜禽肉检疫合格证明、进口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tzl/rdzt/ztjyncpzlaqzzzl/202009/t20200924_3466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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