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征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农业信息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扶贫办):
2019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连续组织遴选推介了两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为各地树立了学习借鉴的样板,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引领带动了各地乡村治理能力建设。为进一步发掘和总结各地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征集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各地重点总结推荐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案例以县级为主,也可以是乡镇、村级的典型。案例要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可复制、可推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加强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动治理资源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城乡结合部、民族宗教地区治理;清单制、积分制、乡村治理数字化、“三治”融合等方面的典型做法。
二、内容标准
案例内容要重点突出、情况真实、文字准确、数据可靠,语言叙述流畅、简洁明了。具体形式参考前两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包括摘要和正文两部分。摘要字数在100-150字;正文要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经验成效等内容,字数在2500字左右。每个案例单独选送典型照片3-4张,要紧扣案例主题,单张照片不小于3M,像素不低于2300×1700,每张照片需附图片说明(20字左右)。
三、报送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案例征集和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典型案例的筛选和审核把关。每个省份择优选取3-5个案例,商党委农办、乡村振兴局(扶贫办)等部门后,填报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加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印章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传真至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案例内容和照片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蕾,010–59193124/3105(传真),xczlzdc@agri.gov.cn。
原文链接:http://nync.gansu.gov.cn/nync/c107901/201105/5c274637e10e4ffe949f29fb7bfa60d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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