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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验收的公示(第二轮第六十八项整改任务)

发布时间:2023-03-11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八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至3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

  联系电话:85567093;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6日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十八项整改任务:资阳市柠檬、蚕桑等经济作物超量施肥施药现象普遍,部分畜禽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造成龙台河出境断面水质长期达不到国家考核标准。

  整改责任单位

  资阳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龙台河流域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完成畜禽养殖场、专业户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实现龙台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整改措施

  1.2022年2月底,完成龙台河岸线5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专业户排查,建立监管台账,制定“一场一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逐场明确整治内容。2022年12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治和验收工作,实现畜禽养殖场、专业户粪污收集处理与利用全覆盖。

  2.2022年3月底,完成龙台河流域沿岸乡镇柠檬、蚕桑种植业主及面积摸底调查,指导种植业主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使用台账。2022年6月底前,发布《地理标志产品安岳柠檬种植技术规范》。

  3.2022年12月底前,加强柠檬、蚕桑等经济作物科学用药指导,发布病虫预警情报3-5期。完成2个科学施肥长期定位示范监测点建设,更新柠檬、蚕桑等经济作物配方施肥建议。在龙台河流域开展科学施肥用药培训指导6期。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2021年12月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龙台河流域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全覆盖排查的通知》(2021-258)对龙台河流域8个乡镇开展全面摸排,对岸线500米内共计摸排14家畜禽养殖场(户)建立了监管台账。2022年2月24日,印发《安岳县龙台河流域岸线500米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农发〔2022〕15号),明确了安岳县和兴家庭农场等4家规模养殖场和龙台镇王佳养殖场等5家养殖专业户具体整治内容及工作安排,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落实“1+3”管控责任,实行包场挂联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2022年12月7日,资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核查组对9家涉及整改任务的养殖场开展逐场现场核查,核查合格。

  2.2022年3月底,完成龙台河流域沿岸乡镇柠檬种植规模户及面积摸底调查,柠檬规模种植户种植面积11720亩,流域无蚕桑种植业主;指导112户柠檬种植规模户建立和完善化肥农药使用台账。2021年12月10日,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理标志产品安岳柠檬种植技术规范》。2022年12月1日,资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合格。

  3.资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发了《关于加强柑橘(柠檬)、蚕桑科学用药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印发了柠檬禁限用药公告和用药推荐表;发布柠檬病虫预警情报6期;2022年6月6日制发《安岳县2022年施肥用药情况监测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在乾隆镇廻龙村、石羊镇中心村建设2个科学施肥长期示范监测点;在龙台河流域开展科学施肥用药培训指导8期。2022年12月1日,资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合格。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3/6/a2237a3edba1466198a46d4b20eafb4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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