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专家库的函
发布时间:2023-03-11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N〔2023〕-61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科学、规范、高效实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技术支持、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经研究,我厅决定公开征聘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专家,建立四川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农机化工作;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工作作风扎实、严谨、公道、正派,能提供科学、公平、公正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团队合作意识; 3.熟悉农机行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技术和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全国农机高校、科研院所,省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的农机、财务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农机项目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经验者优先推荐)。 二、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我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调研等相关工作; 2.参加我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3.为我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决策咨询等; 4.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根据部省有关政策要求,以及相关工作标准、工作方法的规定进行独立的判断与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其负责; 2.对有疑问的问题,可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质疑; 3.按规定取得专家咨询费; 4.对专家队伍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义务 1.服从选聘单位的统一管理,按规定参加相关工作; 2.科学严肃地进行相关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对参与工作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4.不随意缺席,不得中途退出工作。 四、推荐程序 采取专家自愿申请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2人(含)。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由专家本人填写《四川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将专家推荐表于3月20日前邮寄至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推广中心,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cnjjc@163.com 。申请人员对个人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陈思羽 联系电话:028-85511137 附件:四川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专家推荐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四川省农机科研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项目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邮政编码 学历 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通讯地址 固定电话 传真号码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农机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管理时间 工作简历 所在单位意见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3/9/85f33bdc29ff44c5bd8d827248d89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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