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2〕19号)
发布时间:2022-05-1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市农业发〔2022〕19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现将《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8日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全面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的开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全区、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锚定全年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保6.5争7”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四轮驱动战略“美乡村”攻坚行动,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加快实现“港、区、产、城、人”发展愿景贡献“三农”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农业生产,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坚决打好稳粮食兴乡村攻坚战,推动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分解下达粮食面积、产量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83.62万亩、产量93.86 万吨,其中早稻种植面积88.9万亩、大豆种植面积2.8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4万亩)的目标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重农扶粮政策,落实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等补贴政策。加大耕地撂荒治理力度,因地制宜推广早稻旱直播、水直播等轻简技术,恢复春季习惯性丢荒农田的双季稻生产;利用望天田、水尾田等易缺水农田发展春玉米生产,扩大玉米播种面积;增加薯类、小杂粮等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和发展粮食作物间套种,稳定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强化科技服务。分区域、分作物、分环节制定技术指导意见,实行精准指导、精细服务。切实加强农资供应调度和市场监管,结合农资打假扶农行动,组织落实种子、肥料、农膜、农药等农资,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满足春耕生产物资需求。(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种子管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
(二)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施市本级市长“菜篮子”工程(畜牧业)等项目,确保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达到34.91 万吨、增长4.61%以上,保障有效供应。贯彻落实广西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分级落实产能调控责任,确保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0.7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户)保有量在876家以上,稳定生猪基础产能。抓好桂系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推动生猪集约化规模养殖。稳定环保、贷款、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配合制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肉牛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年度计划,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强化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加强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广西农情等系统监测,引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生产大起大落。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推行农民养母牛、企业育肉牛产业发展模式,申报钦北区杂交母牛扩群增量试点项目,加快推进牛羊规模化养殖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奶水牛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奶水牛种源更新工程。升级打造优质畜禽产业,创建一批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加强畜禽屠宰标准化建设和管理,逐步优化整合生猪屠宰企业,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淘汰更新,提升屠宰现代化水平。督导企业规范做好肉品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和“瘦肉精”检测工作,提升屠宰企业兽医卫生检验能力。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强牛羊禽类屠宰监管,按规定配足配齐驻场官方兽医,落实屠宰企业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兽医社会化服务深入开展,落实好《关于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聚焦预防免疫、检测净化、动物诊疗等供需矛盾突出问题,逐步在4个县区整县压实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服务满意度等进行绩效考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实施兽医系统检测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强化第三方实验室监督管理,支持兽医行业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强化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责任单位:市畜牧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
(三)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核发养殖证,取缔非法养殖,保障合法养殖。大力发展设施渔业,推动深水抗风浪网箱、新型抗风浪浮筏、大蚝沿绳笼吊、对虾工厂化和棚式循环水、陆基圆形池、工程化水槽循环水等生态养殖发展。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茅尾海沿岸规模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治理,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和大水面生态渔业。加快钦州市三娘湾海洋牧场建设,拓展深远海养殖空间。落实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严格执行内陆水域禁渔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支持近海大型捕捞渔船防污染设备更新改造。积极做好钦州渔港经济区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争全年水产品总产量同比增长3.8%,达到61.33万吨。(牵头单位:渔业科、渔政渔港监督科;责任单位: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等)
(四)大力发展蔬菜、水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围绕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建立局领导领衔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制度。实施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档升级,推动水果、蔬菜、中药材、茶等十大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做优现代种业、设施农业、数字农业等三大现代农业支撑产业,打造一批小而精亮点特色产业。大力发展设施化和规模化基地蔬菜生产,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力争全年蔬菜产量(含食用菌)240.5万吨以上。调优水果种植和品种结构,重点调优柑橘品系结构,高接改造荔枝、龙眼和芒果,力争全年产量增长 11.45%以上。持续巩固发展蚕桑产业,加大优良蚕桑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推广,力争全年蚕茧产量增长0.8%以上。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申创鸡骨草、五指毛桃等特色优势中药材生产标准示范区,创建中药材种植示范县,力争全年产量增长25.5%以上。加快打造茶产业全产业链,做强灵山绿茶等茶叶品牌,力争全年茶叶产量突破1.86万吨。(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责任单位:市水果产业发展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持续严打禁用药物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强化监测预警,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各有侧重监测机制,对豇豆等重点品种、特色品种开展专项监测和风险评估,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 98%以上。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建设1个网格化监管示范单位。深入实施追溯促进行动,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依据信用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质检体系建设,推动市县检测机构加快通过双认证。组织人员参加全区检测技能竞赛,提升检测人员能力。(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兽医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等)
(六)科学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制定应对各类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科学防范低温冻害、干旱洪涝等灾害。抓好以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为代表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坚持设备监测与田间调查相结合,准确掌控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制定防控技术方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防治,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对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重发区,及时组织开展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坚决遏制病虫暴发流行,力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抓好实施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突出柑橘黄龙病、红火蚁等重大植物疫情的联防联控,保障农业生产及生态安全,农作物病虫害。扶持发展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进统防统治。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统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建设一批人畜共患传染病净化场和无疫小区,支持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推动完成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疫病防控水平。(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兽医科、渔业科、人事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任单位:渔政渔港监督科,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渔业电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植物保护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七)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强化农业招商引资,组织开展招商对接洽谈活动,精准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重点行业企业。深化农业合作,创建和认定一批供粤港澳大湾区和出口(供港)农产品示范基地,持续推动开展圳品、香港优质正印等标准认证,推动“钦品入湾”常态化。继续创建桂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推动桂台农业交流合作。加大辣椒、荔枝、马铃薯等大宗农产品产销对接力度,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顺产顺销。(牵头单位:市场与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畜牧站、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种子管理站等)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持续发展。保持产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有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落实《钦州市“十四五”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钦州市农业产业振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加大对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力度,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分别不低于55%、50%的要求,大力培育县级“5”和村级“3”特色产业,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构建“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格局。(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教育科等)
(九)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广西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教育管理、驻村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伙食、交通等保障措施。指导定点帮扶村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对定点帮扶村涉农业务培训,促进定点帮扶村特色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以“党支部+包联村”模式,组织12个党支部与7个包联村结对共建,发挥各党支部资源优势,提供政策、技术指导,为包联村解难事办实事。(牵头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委、帮扶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三、提升农业设施装备水平,夯实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
(十)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全面落实落实市、县、镇、村四级田长制,强化农田管护,加强农田建设,引导农田利用,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开展撂荒耕地治理专项行动,试点镇治理率达95%以上、非试点镇治理率达80%以上;引导8个以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退林还耕、退园还耕等行动。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未划入“两区”的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和“两区”划定后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于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逐步恢复粮食生产或置换补充。加强102.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监管,保证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每年至少生产一造粮食。(牵头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渔业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十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构建市、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加强项目管理和建设质量,高质量完成2022年新建高标准农田10万亩建设任务。建成300亩以上的水稻秸秆腐熟还田循环培肥示范区4个,不断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前期工作。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分类构建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专项监测评价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农田建设管理科;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
(十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制定种业振兴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完成畜禽水产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配合自治区开展新发现畜禽地方品种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基因鉴定及基因图谱制作。扶优扶强种业,在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给予指导扶持,引导科研院所与种业企业联合研发,积极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各类良种繁育基地和种业产业园创建,大力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优新品种,提纯复壮推广本地特色品种。抓好钦州大蚝良种人工繁育基地和灵山淡水鱼苗核心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加大农业新品种引进、选育后补助资金,围绕我市粮食、水果、蔬菜、糖料蔗、黄瓜皮、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等产业,引进、繁育适合我市的农业新品种,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加快新品种、新组合的推广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种业市场专项监督抽查,抓好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种子储备制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科;责任单位: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市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十三)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灵山县2022年高效机收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后补助项目”和“2022年优势特色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进度,积极推动糖料蔗、水稻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技术培训。抓好水稻机收减损和糖料蔗机收技术推广。加强农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农机应急抢收服务机制。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和农机手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切实保障农机作业安全。(牵头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机技术推广站)
(十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服务。持续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广西创新团队罗非鱼、蔬菜瓜果、荔枝龙眼、香蕉、茶叶产业等钦州5个综合试验站建设,组织团队专家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做好技术精准指导服务。持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打造一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广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模式)。深入实施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轮训和农技骨干培养计划,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完善政产学研推用协同机制,协同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与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推进广西灵山荔枝试验站、广西浦北百香果试验站等县域特色作物试验站建设,推进市、县农科所创新发展。加强对涉及转基因研究专项的有关科研院所、加工企业的服务及监管工作。(牵头单位:科技教育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业科学研究所、水果产业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机技术推广站等)
(十五)建设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扎实推进国家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建设,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推进灵山县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奶水牛),协助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规范信息进村入户项目运营管理,为益农信息社可持续发展探索可行路径。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场与信息化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计划财务科、科技教育科等)
四、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发展
(十六)大力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严格肥料登记许可和规范农药行政审批,推进农药化肥安全科学使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粪肥还田、秸秆还田,建设一批高标准智能水肥一体化示范样板。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落实《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2021-2025年)方案》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用药管理制度,规范养殖用药档案记录管理,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加快推广抗生素替代产品。开展兽药残留监控、技术指导服务、减抗成效评价。2022年每个县(区)1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所有涉牧龙头企业、部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实施减抗行动。全市争创3个以上减抗达标养殖场。持续推进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和自治区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指导开展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促进农业绿色低碳转型。(牵头单位:科技教育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科、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责任单位:市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等)
(十七)持续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销号备案。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钦南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开展2个试点县的畜禽粪肥还田试点,大力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争取完成茅尾海沿岸规模水产养殖场新建养殖尾水处理设施6家以上,举办生态养殖技术培训班2期以上,培训人次150人以上。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施方案,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加强农膜回收,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扎实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按自治区要求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动态调整和农用地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建设。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推进秸秆变肥、秸秆畜禽、秸秆能源、秸秆原料等工程,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86%以上。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普查单元,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农作物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普查工作。(牵头单位:科技教育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渔政渔港监督科,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工作站、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等)
(十八)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标准引领,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征集评选出一批适合广西产地农产品技术标准。强化全域推进,依托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全域全面推行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强化品牌打造,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管理,推动“钦州莪术”“浦北陈皮”国家地理标志申报,力争年内创建绿色食品13个以上,有效期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数达70 个以上,打造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典型。提升建设“桂”字号农业品牌,开展“广西好嘢”集体商标注册,出台“广西好嘢”标识使用办法。加快农业品牌标准体系建设,组织遴选发布第五批广西农业品牌目录,开展全区市长推介等品牌宣传推介活动。(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科、渔业科,市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等)
五、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元价值,做优乡村特色产业
(十九)打造产业融合发展平台。立足我市粮食、水果、蔬菜、畜禽、渔业、蔗糖、茶叶、中药材、林业等特色资源优势,聚焦主导产业和要素资源,持续升级打造一批产业融合发展平台。深入推进浦北县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积极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和市级示范区建设,力争新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 个、县级示范区5个。加快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水平,推进灵山县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建设,力争每个县(区)新增创建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增1个国家级产业强镇和 1个自治区级产业强镇,指导浦北县官垌镇产业强镇建设。持续推进灵山县和钦南区桂系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灵山县和浦北县田园综合体建设,新评选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发布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完善乡村产业统计调查体系,推动常态化开展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大力发展荔枝、大蚝、生猪、肉鸡、奶水牛、陈皮、茶叶、中药材等全产业链,加大培育产值百亿元的陈皮以及产值50亿元的茶叶、水牛奶加工等产业链。加快推进 3个自治区级、4个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扶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冷藏保鲜、原料处理、分级包装等初加工,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等精深加工。大力培育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推进浦北县越州寿仙湖康养基地、广西灵山县中茗茶叶产业生态园、灵山县石瓯山茶场等3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指导县区积极申报2022年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组织企业参加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推介活动;争取在灵山县举办一次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路线推介活动,积极打造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休闲体验产品,促进农文旅融合。加强农产品流通销售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广西好嘢数字化产地仓建设,加快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产地仓建设运营,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鲜活农产品生产大县整县推进,促进合作联营、成网配套。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规范健康发展。组建广西农产品经销调度机构,健全农产品流通销售监测预警和多方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出台农产品促销奖补优惠政策,做好大宗农产品市场监测和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等)
(二十一)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进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支持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指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指导县区做好自治区农业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准备工作,推介一批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六、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配合制定《钦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指导灵山县申报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对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切实提高农村改厕质量和实效,全面普及厕所改造新风尚。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资金,建设13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项目,探索“三个两、无动力、低成本”生态循环模式,对灰黑水分离治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实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推动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开展村庄清洁“攻坚年”活动,深化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三推进”,倡导文明新风,培养农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农村能源站等)
(二十三)协调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美丽钦州”乡村民生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按照“示范先行、精品随行、应编尽编”的要求,开展“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工作,因地制宜编制村庄实用性规划,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覆盖面,对村庄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协调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自然村道路通畅、自然村道路提升、乡村道路安全生命防护“三项工程”,加强农村供水、乡村清洁能源、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示范创建,探索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以“低成本、有产业、能保持、可推广”模式协调推进“美丽村屯”示范村建设,提升村容村貌。(牵头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农办综合科、市农村能源站等)
(二十四)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立健全县镇村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乡村治理体系功能,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治理发展。加快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和数字化等乡村治理方式,总结浦北县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验在全市推广,抓好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农村高价彩礼、婚丧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问题治理。完善“一约四会”制度。推进清廉乡村建设,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合乡村治理各领域和全过程。(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七、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县区制定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并向自治区备案;市、县两级确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按时汇交2021年确权更新数据。开展土地确权颁证错漏整改、变更等工作,全面完成土地确权档案整理和数字化,按照田长制相关工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确权登记常态化管理;加快对土地确权项目欠款兑付,力争年内清零。根据自治区出台的广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市、县区分别出台本级实施细则及示范文本;抓好浦北县北通镇整镇土地规范流转示范工作,探索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土地流转模式;积极推进钦北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试点工作,探索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网签流程,建立和运行承包合同网签系统,为承包农户提供网上便利化服务;按农业农村部关于仲裁庭“三室一庭”的标准加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门仲裁庭,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六)规范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据《广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分别制定市、县级实施办法、交易规则和交易细则,规范各类农村产权的交易行为,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和备案工作。结合撂荒耕地治理,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镇级、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交易,实行流转合同备案制,规范流转交易程序,年内各县区线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5宗以上。(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制定出台钦州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审批农村新增宅基地;探索多种农村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方式,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加强监管指导,防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积建房现象发生;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分类处置历史遗留问题试点。(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八)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推动重复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问题整改;分类处理由嫁娶、搬迁移民、身份证号码错误、村组两级重复等原因产生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重复确认问题,及时调整和公示成员、股权等变动情况,变更和发放股权证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质量提升行动,结合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交叉核验结果,聚焦集体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程序不规范、农村妇女等少数群体权益受侵犯,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和股权证(或成员权)证发放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完善,群众对改革知晓程度不高等问题,认真整改。抓实抓细做好改革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抓好改革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分门别类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督促集体经济组织及时收集与产权制度改革密切相关的文字、影像、实物、数据等各种档案,并按照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的相关要求规范录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争取1—2个县区纳入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监督一体化。(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二十九)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大力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创建8家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支持百菲乳业等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市级和自治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新增创建8家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持续推进钦州市领导干部挂点联系服务企业、钦州市农业农村系统“千人联千企”对口联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动,服务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重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加强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办公司,年内力争评选8家自治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1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持续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指导县区成立县级家庭农场协会(联盟)。加强指导县区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三十)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从粮食甘蔗等大宗农作物向油料、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拓展;鼓励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服务主体,开展水稻、大豆、玉米等粮食生产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等服务;探索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联盟、协会。总结推广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三十一)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强化联系指导服务,确保联系村完成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修订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议事规则,将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写入章程和议事规则;持续清理规范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认真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设立会计科目,规范完善会计凭证,做好记账和有关账务处理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按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收支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做好村级财务收支决算工作;结合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制改革,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以及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产登记台账;抓好浦北县“三变”改革示范县创建,探索不同条件下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的成功做法,浦北县打造5个、其他县区各打造2个农村“三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示范样板。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收益分配。(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三十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体制改革。制定出台《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办法(试行)》《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退出管理办法(试行)》;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市场化管理,广西钦州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内的4个镇,每镇探索成立1个村级或镇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按现代企业运营管理,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探索农村土地“预流转”模式和“农户+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企业”的农业产业联合经营路子,创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牵头单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
八、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
(三十三)健全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乡村振兴责任落实、组织推动、要素保障、社会动员、监督考核等机制,加快形成上下贯通、精准施策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目标责任制,制定 2022 年度各设区市及区直各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抓实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总结评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2022 年)》实施效果,推动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扎实推动农业农村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合作框架协议(2021—2025 年)》工作落实。推动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表彰激励制度。(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农办综合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四)强化乡村振兴干部人才支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干部队伍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落实干部队伍调优配强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储备和使用力度,加强对“三农”干部关心关爱,激励担当作为。加强对历年来引进人才特别是博士人才的跟踪管理和综合研判,畅通已引进人才职级晋升、职称提升等渠道,促进人才成长。打破论资排辈观念,大力选拔使用担当实干、善作善成的“三牛”“三将”专业人才。及时兑现我局引进人才的政策补贴和优诊优学、安居保障等政策待遇。加强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使用,逐步解决基层农技人员老龄化和技术骨干断层问题。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方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干部。持续推动干部人才政策落实落地,加强全市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指导,指导县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继续加大对基层一线政策倾斜力度。配合市委组织部制订《钦州市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若干人才支持措施》、《钦州市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新时代人才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组织开展“专家人才组团服务乡村振兴”活动,组织引导我局专家人才通过组团式对口服务基层和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协助区厅开展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等乡村人才振兴“五大行动”,选树一批农业农村人才先进典型,着力培育一批“金字塔”塔尖上的领军人才、“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接地气”的“土专家”“田秀才”。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人才需求,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普及行动、提升行动、先锋行动,加强经营管理型、专业技能型及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力争培育高素质农民800人以上。(牵头单位:人事科、科技教育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责任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三十五)拓宽农业农村投入渠道。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三年万亿行动,加强项目管理和信息调度,推动项目实施。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力争财政支农投入稳步增长;引导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农业农村,拓宽涉农投资渠道。推进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用于的农业农村规模。推动按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政策落实。深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对有信用、有主业、有经验、有规模、有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并推荐给广西农担公司钦州办事处。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做好“桂惠贷”名单入库推荐工作。(牵头单位:计划财务科;责任单位: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三十六)加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健全法律体系,配合市人大和市人民政府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合法合规。加强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实施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执法培训和队伍规范管理,完善执法装备标准,推进统一着装。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举办农业综合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普法宣传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快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责任单位:渔业科、农田建设管理科、人事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等)
(三十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针对党的二十大、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庆节和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深入分析研判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以更加严格、更加有力的举措抓实抓牢渔业、农机、种植业、畜牧业、农村能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筑牢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底线。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突出抓好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商渔共治2022”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大力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深化外挂拖拉机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和农资经营者的许可经营资格范围的监督检查。加大高剧毒农药、易燃易爆品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风险排查治理。督促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养殖企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屠宰企业等涉农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析研究我市农村能源风险隐患情况,补齐安全生产管理短板,从源头上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形势分析预判,做好信访规范化建设,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渔政渔港监督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与饲料科、渔业科、兽医科,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村能源站等)
(三十八)创新开展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和市主流媒体交流合作,聚焦全面实施四轮驱动“美乡村”攻坚行动,用好用活“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讲好钦州“三农”故事。加强信息员队伍和信息报送机制建设,强化政务信息报送,积极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争取一批信息获得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围绕粮食生产、种业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争取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十九)坚持和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书记讲党课、专题研讨、专题宣讲、专题培训、“微党课”等方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红色领航·模范机关”行动,创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坚持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打造“一支部一主题一品牌”,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建设高素质党务干部队伍。开展“三农一线党旗红·机关党建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政治监督相结合,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清廉乡村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意识形态研判分析、阵地建设和管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扎实做好重大文稿起草审核、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严格减文控会,规范督查检查,切实为基层减负。用心用情、精准服务做好离退休人员工作,积极做好干部人才关心关爱,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牵头单位: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十)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双拥工作的开展。将党的统战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国防教育等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宗教工作与农业农村系统的主责主业有机结合,协助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维护正常合法宗教活动,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年内开展不少于1次的各民族职工联谊活动(比赛)或座谈,结合“美乡村”专项行动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全面发展。在双拥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结合国防教育日、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优势,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双拥工作任务。(牵头单位:人事科、办公室;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编辑:农丰)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8847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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