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3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闽农督函〔2021〕208号
答复类别:A类
省民盟:
《关于提升我省乡村产业异业联盟,带动乡村振兴的建议》(202113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引导构建新环境方面
(一)在优化创业创新环境上,近年来,我厅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集聚各类资源要素,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建成了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创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农业科技园等,并依托各类园区,构建了26家国家级、158家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鼓励吸纳包括乡村异业联盟成员在内的各类返乡下乡在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遴选、创业辅导、技能培训、用工对接等服务。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培育力度,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各类返乡在乡下乡人员提供良好的创业场所,积极打造“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资源、资源服务双创”的良好运行模式。
(二)在农产品价格实施监测与预警上,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商务厅和海洋渔业局等部门,以粮食、蔬菜、禽肉等重要“菜篮子”产品为核心,加快建立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提高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水平,打通生产、流通、消费等主要环节,着力发挥信息化在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的支撑作用,建立数据清洗、挖掘、分析和服务模型,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科学决策能力,引导市场预期和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重要程度、生产周期、消费弹性、社会影响等属性,加强对重要农产品的监测,充分运用融媒体环境下信息资源多媒体化与传输渠道多元化等特点,逐步推动各类涉农应用信息系统上云和数据资源共建共享,建立我省农业数据库体系,促进大宗农产品生产与销售对接。
二、创新理念带活异业联盟方面
(一)在鼓励农产品流通方式和销售模式创新上,2020年,我厅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推动农产品流通方式和销售模式创新,大力推广“县长带你买好货”、驻村第一书记和网红等直播带货活动。此外,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出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号),提出创新农产品电商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探索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时令预订”“网订店取”等业务。支持中央厨房建设,构建“互联网+食材供应+中央厨房+冷链配送”新型运作模式,鼓励发展团餐配送、食材配送等服务。目前,我厅已完成“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参与企业征集工作,安溪、福安、永春、古田、平和等5个县(市)入选了部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下一步,我厅将在涉农县全面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每个县培育1~3个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1条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加大农产品流通方式和销售模式创新力度。
(二)在创新改革农村产权流转机制上,一是认真推进农村承包土地制度改革,着力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着力放活土地经营权。2020年底全省承包地流转总面积为548.81万亩,流转率达34.8%。同时,为推进承包地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省农业农村厅开发建设了福建省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目前平台已完成软件功能开发等工作,待数据脱敏处理后平台将开通运行。二是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晋江市、沙县区和建瓯市开展试点,鼓励试点县(市、区)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安排,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资源。下一步,我厅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各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力,探索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因地制宜盘活集体资产,鼓励各地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以及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整合集体积累资金和政府帮扶资金,积极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租赁型、资产盘活型、乡村旅游型、农业生产型、联合发展型等不同类型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推动农村产权流转机制改革创新。
三、加强复合型人才培育方面
(一)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为不断壮大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力量,推动富民乡村产业发展,2020年,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等9部门印发了《福建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闽农综〔2020〕95号),启动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明确到2025年全省培育3万名以上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并且具有多产业经营经验的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基本实现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已培育优秀带头人1.3万名,其中18个优秀带头人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晋江《招才引智 推动农村创业创新集群发展》入选全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典型”。此外,连续举办4届福建省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辅导孵化了200多个优秀创意项目和创业主体。
(二)发展农民合作社。大力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不断强化指导服务、加强示范引领,着力发挥农民合作社组织农民、服务农民、带动农民的功能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不断拓展业务领域,由传统种养业逐步向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旅游、民间工艺制作等产业延伸。截至2020年底,我省已发展农民合作社4.29万个,其中1275个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经营服务内容以加工服务和运销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达2208家。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抓好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工作,选送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辅导员参加非全日制涉农高等职业教育等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合作社负责人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和运销方面的人才,强化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开展“千人带千社”活动,组织全省千名农经(农技)干部、科技特派员入千家农民合作社,重点指导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升发展实力、增强带动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三)培养“一懂两爱”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近年来,我厅紧紧围绕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着力建设一支“一懂两爱”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为全方位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实施农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制定农业技术人才培训计划,加强农业科技高层次人才培养,2020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2.3万学时,组织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16期,共1120人次,指导省市县分级分类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才1.1万人次。二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实行免学费、免杂费、免书本费、免考试费以及给予一定生活补助的“四免一补”政策,2020年已选送3513名青壮年农民到有关涉农大中专院校免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21年将继续选送2000名青壮年农民进行免费非全日制大专学历教育。三是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程。依托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组织全省各地开展“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20年举办农业经理人、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示范培训班19期、培训980人,指导市县培训高素质农民4.5万人。四是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通过福建电视台、“福建12316”、福建省农科院远程视频服务系统等平台,全力打造“兴农讲堂”“田园公开课”,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2020年完成农民线上培训120万人次,2021年计划培训100万人次以上。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程,全面提升人才培育水平和成效。
(四)培训农村从事营销、电商、物流人员。我厅从2014年开始,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在全省主要行政村建设益农信息社,通过益农信息社开展公益、便民、电商、培训体验等服务。每个益农信息社至少配备1名信息员,并对信息员开展包括信息进村入户平台操作使用、直播平台、电商营销、智能手机使用(短视频、图片海报制作)等电子商务知识在内的培训,旨在培育一批爱岗位、懂电商、善经营的信息人才。至2021年2月底,全省累计建设益农信息社11968个,开展信息员培训38734人次,通过益农信息社开展电子商务成交额9.04亿元,其中农产品上行4.15亿元。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开展信息员电商知识培训,为异业联盟培育更多复合型人才。
领导署名:黄华康
联 系 人:詹 勇、肖弘建
联系电话:0591-87873592、87580393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jyta/202107/t20210722_5653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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