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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2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

  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组织开展先进农机技术推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负责组织并实施制定农机技术推广计划;

  (三)负责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宣传、规划、预测等推广工作,实行项目管理;

  (四)负责指导全市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

  (五)负责组织农机技术的专业培训,提供农机技术、机具、信息服务;

  (六)负责对本地区的农机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受理投诉;

  (七)承担上级推广机构下达的农机技术推广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是市农业农村局的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8人,实有在职5人,无离休人员,实有退休11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94.96万元,同比减少10.04万元,下降9.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96万元,同比减少10.04万元,下降9.6%。

  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无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持平。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压减了项目经费和绩效奖励经费。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6%,同比减少5.04万元,下降5.5%;项目支出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38.5%。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8.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5%,同比增加1.81万元,增长10.9%。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4%,同比减少0.8万元,下降19.7%。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6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5%,同比减少13.38万元,下降16.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同比增加2.32万元,增长58.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6%,同比减少5.04万元,下降5.5%。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5.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6%,同比减少4.51万元,下降6.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1%,同比增加0.02万元,增长0.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3%,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5.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38.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38.5%。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10.1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安排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行政单位医疗2.8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0.4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职务安排的医疗补助。

  5.行政运行58.9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事业运行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用于发展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农机化推广质量监管经费项目。

  7.住房公积金6.2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站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站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万元,比2021年预算0.73万元减少0.13万元,同比下降17.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合理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6万元,同比减少0.13万元,下降17.8%。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

  3.我站无公务用车,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04万元,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69.2%,其中:集中采购0.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09万元,下降69.2%;无分散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为货物类采购。货物类采购预算0.04万元。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我站不保留公务用车。

  三、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站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8万元。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站1个部门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8万元,详细名称为:农机化推广质量监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667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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