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2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有关海洋渔政、渔业和渔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依法统一行使辖区海洋渔政、渔业和渔港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渔政执法体系建设。
(三)维护国家渔业权益,监督检查国家缔结的在本行政区域管辖水域内渔业条约、协定的执行,处理渔政监督管理的涉外事宜。
(四)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珍稀水生动物,组织实施和管理禁渔区、禁渔期、休渔制度。
(五)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六)监督、处理沿海渔港及海洋渔业水域污染,维护水生野生动植物环境、海洋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其生态平衡。
(七)维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和处理海洋渔业生产纠纷,保障海洋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渔港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沿海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和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海难救助。
(九)负责监督管理沿海渔港和海洋渔业航标。负责渔船进出沿海渔港报告。
(十)负责渔业船员的考试、考核和发证工作。
(十一)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副处级。暂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
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渔政渔港监管科、执法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管科、资源保护科。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设3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犀牛脚大队、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龙门港大队、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渔政执法大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40人,实有在职3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5人。具体情况如下:
1.支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40人,编制内实有在职37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15人。
2.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4人,实有5人。
3.其他聘用人员32人。(其中职务船员20人,其他12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965.74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112.92 万元,增长(或下降)10.4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5.74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112.92 万元,增长(或下降)10.47%%。
政府性基金拨款 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8名在编人员到其他单位因此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96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65%,同比减少172.62万元,下降21.92 %;项目支出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35%,同比增加59.7万元,增长20.49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80.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9%,同比减少2.37万元,下降2.87%。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4.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9%,同比减少5.99万元,下降19.93%。
(3)农林水支出科目支出预算812.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11%,同比减少118.43万元,下降12.73%。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49.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1%,同比增加13.88万元,增长39.1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14.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65%%,同比减少)172.62万元,下降21.9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2.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0%,同比减少158.35万元,下降23.6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7.4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23%,同比减少15.04万元,下降14.2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5.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47%,同比增加0.78万元,增长5.4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35%,同比增加59.7万元,增长20.49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01%,同比增加122万元,增长338.8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3.70%,同比减少62.5万元,下降24.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资本性支出预算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8 %,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4.65 %。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6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14.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51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46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执法监管35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主要用于渔港、渔船监督管理及执法经费、渔政执法工作及渔政船艇运行维护经费、渔业涉外安全培训经费、渔政人员经费及休渔管理经费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行政单位离退休14.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5.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住房公积金49.3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支队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1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8.48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18万元,比2021年预算12.18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支队本级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构成。
二、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461.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6.05万元,同比增加5.95万元,增长58.91 %,其中:集中采购12.8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80.19%,同比增加5.57万元,增长76.3%;分散采购预算3.1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9.81%,同比增加0.38万元,增长13.57%。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5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4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支队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4辆,实有车辆4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辆),其中:保留应急、机要通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其他用车0辆。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支队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为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按市财政文件要求,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 1个,部门预算安排资金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7万元。
我单位部门预算1个项目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7万元,是:渔政执法工作及渔政船艇运行维护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97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6676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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