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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迅即开展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06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5月3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委召开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举一反三,部署全市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用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志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有关单位和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人和有关科室人员在各区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为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站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大风险。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分头出征,精干力量齐上阵,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班加点、立即行动,通过全天候、不间断、全覆盖的排查整治,找准安全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施行销号管理,确保质效闭合,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排查整治标准,制定针对性的排查方案,细化明确排查范围和具体任务,对建设手续、结构、使用等方面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要强化工作进度,确保5月底完成排查,10月底完成整治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205/t20220505_5873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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