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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委举办水产养殖投入品三年整治专题工作推动会

发布时间:2022-05-06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深入推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三年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总结2021年工作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市农业农村委于2022年4月28日组织召开了天津市2021-2023年水产养殖三年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会。市农业农村委李志荣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质量监督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水产研究所、质检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涉农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及相关同志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区汇报了2021年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工作完成情况和2022年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委渔业管理处、畜牧兽医处、质量监督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水产研究所、质检中心)就相关执法要求进行了部署。市农业农村委李志荣副主任对2021年工作进行了点评,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李志荣副主任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认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是水产养殖中重要的生产资料,这些产品的质量关系到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更关系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食品安全、生态安全。食品安全面向农业现代化建设,面向老百姓过上更好生活的期待,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要求极高,食品安全不能出任何问题。舌尖上的安全出了问题影响产业、经济、社会稳定。尤其2022年面临党的20大召开,安全是底板是红线。各区要对这项工作明确责任、压实责任,包括行政管理责任、执法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生产者主体责任。要有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白名单、黑名单都要落实下去,让生产经营主体明白哪些能用、哪些不能用,要做好技术要求的指导宣贯工作。要规范养殖生产,养殖投入品要有底档、有记录,药的来源、药的使用、料的使用要记录清楚。养殖场要建立追溯制度,质量不合格的能够溯源、能够明确责任。各区也要畅通违法举报渠道,公布有奖举报电话,把各项工作一项一项规范起来。严格执法严格监管。渔政执法、农业综合执法按照职责把执法利剑举起来,铁腕治理、重拳出击,实施执法百日行动,杜绝好人主义,杜绝不作为现象。要强化检打联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抽检时要素要齐全,执法时“检”要跟上。信息要及时的反馈,避免过了时效。要做好行刑衔接,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移交。行政、执法、技术联动起来,形成合力。做好普法宣传培训。要通过业务培训和普法教育,梳理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提高宣传和执法能力。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法律责任。要在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水产养殖场等场所广泛开展宣传,提升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水产养殖企业负责人和普通养殖户的守法意识。尤其在目前疫情等形势下,老百姓对食品安全非常的关心,要通过宣传营造各方面共同促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构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秩序、新格局。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205/t20220505_5873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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