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标准化建设达标屠宰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提升全省畜禽屠宰能力,提高肉品质量保障,推进畜禽屠宰行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现将全省标准化建设达标屠宰企业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标
为加强屠宰行业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择优评出30个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30个牛、羊、鸡、鸭屠宰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
二、企业申报
按照屠宰企业国家建设规范要求,屠宰企业按照《畜禽屠宰标准化达标企业认定打分表》认定指标,逐项客观、真实、准确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5日止,经认定合格的建设标准达标屠宰企业,在扶持政策上给予优先安排,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农业农村部示范厂。
三、认定方式
2021年7月16日开始认定工作,在“山西省畜禽屠宰标准化企业建设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长年从事屠宰企业设计、屠宰行业管理、肉品加工教学与研究的3-5名专家组成认定组。按照《畜禽屠宰标准化达标企业认定打分表》逐项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查验,认定专家组对《打分表》规定的内容作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的判定,部分内容可作出"不适用”的判定,并随机实地查证验物。认定建设标准合格的畜禽屠宰厂在山西省农业农村厅网或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适当的畜牧工作会议上(待定)颁发“标准化畜禽屠宰厂”铜牌(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制作),同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不得向屠宰厂收取费用,不得有任何接受屠宰厂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影响验收公平公正的行为,专家成员要终身负责。
(二)2021年12月底前,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总结畜禽屠宰标准化屠宰企业认定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厂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2021年12月底前,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将畜禽屠宰标准化屠宰企业认定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志强
联系电话:0351-8235526
邮箱:sxnyttzb@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7/202112/t20211229_42864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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