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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关于2021年第五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7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农业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 武威市谢河银武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的58种产品(见附件)通过农机试验鉴定,拟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21年12月2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GSNJJDZY@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鉴定业务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相关信息进行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李兴凯,联系电话:0931-8320060,电子邮箱:GSNJJDZY@126.com,传真:0931-8320060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中路820号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邮编:730046,收件人:鉴定业务科。

  附件:甘肃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拟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1年第五批)

  甘肃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

  2021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gansu.gov.cn/nync/c107952/202112/19247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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