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建设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一、北海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就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的公众号管理服务能力、经验和信誉良好的公司参加谈判。
二、采购人: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名称: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建设
四、采购地址:北海市广东路85号北海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和科教科
五、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运营公众号一年,完善相关数据库;每日发布的文章点击率达50次以上,每月原创信息达到20条以上,每年策划、采写为农服务相关主题活动12次以上,每天实时更新北海市主要农产品价格,定期更新大宗农产品产地收购价格;粉丝数达到20000人。
六、采购预算价:80,000.00元。
七、公众号运营管理期限: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期采购或北海市农业农村局法人代表与公众号运营管理企业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采购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8日上午8时整截止
九、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6时截止
十、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贵公司自收到我局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于2021年12月28日上午8时至12时整携带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资质证明(含具备互联网信息相关服务、成功运营大型公共信息服务类平台或相应网站经验、官媒托管运营经验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到以上地址领取采购招标文件,逾期将作弃权处理。
十一、截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12时前
十二、谈判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下午3时起
十三、谈判地点:北海市农业农村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四、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众号开发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和经验;
3.公司成立必须满3年以上(以工商正式注册登记为准,营业执照在北海市外需提供诚信证明并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有运营政府采购项目的经验(需提供案例),在运营期间无违法违规不良信息记录,并在运营期间不能因企业因素中途停止运营开发服务。
十五、谈判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谈判报名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属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谈判申请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均一式一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司公章,并带相关原件核对。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都视为弃权。
十六、谈判申请人资格审核:
谈判申请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十七、谈判申请人资格确定:在资格预审合格的谈判申请人过多时,经由采购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资格预审合格谈判申请人参与最后竞标。
十八、采购联系人:钟建华
联系电话:0779-2063050
邮箱:nyj2054909@163.com
北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bh/t109641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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