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资产审计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有关单位:
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我厅将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并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地点:沈阳),现发布询价信息如下:
一、审计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
(一)审计范围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国有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二)审计内容
1.以2021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固定资产总值约5200万元,无形资产总值约130万元。
2.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实,真实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对发现的资产损益(盘亏、盘盈、报废毁损)等问题提出意见等。
3.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质量标准
1.审计机构应派出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审计小组对资产清查内容进行审计。
2.审计机构应于2021年12月中旬进驻我厅开展审计工作,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审计工作,同时向我厅提交资产清查结果审计报告及附件(一式五份)。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
三、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评审专家3人和监察人员1人组成,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询价小组。
四、评审办法
审计机构需统一报价,询价采购采用总体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五、报价一览表编制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本项目标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一览表的密封、标记和报送的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一览表应密封、加盖密封章,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价一览表于2021年12月6日12:00前递交到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联 系 人:赵国明
联系电话:23448897
邮 编:110001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商务楼429室
附件:1.报价一览表
2.询价函收到回执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tzgg/202111/t20211122_4377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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