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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农牧局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我市于2018年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截至2020年,全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基本结束,涉及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镇(办事处)5个,涉农行政村(社区)15个。除海勃湾区新园社区因矛盾纠纷暂缓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外,其余14个村(社区)已完成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率93.33%。认定集体成员31041人,实施村集体经济项目65个,所有村(社区)的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超过5万元,8个村(社区)年收入超过20万元。

  2021年5月12日,自治区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市农牧局第一时间组织市、区、镇(办)、村(社区)四级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全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和总结验收工作会议,就做好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0月19日开始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为期一周的自验督导工作,深入各镇(办)、行政村(涉农社区)指导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并形成《乌海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报告》及《乌海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研表》上报自治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今年自治区将全面完成此项改革工作,各区、镇(街道)、村(社区)换届新上来的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抓紧熟悉、了解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改革“回头看”,巩固好3年来的工作成果,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是进一步做好自查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关于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全面排查清产核资数据是否准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程序是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是否正确、档案整理是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抓紧时间整改赛汗乌素村档案整理不规范、曙光村经济组织名称不正确等问题,同时积极推进新园社区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要进一步做好档案整理工作。档案是反映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载体,针对档案资料不完善、未登记赋码等问题进行再分类规整,准确把握工作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对照任务清单,收集相关资料,分类进行归档,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wh/202111/t20211116_195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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