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山东省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5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审核规范》要求,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021年拟申报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申请人)及产品进行了集中认定审核。
经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委员会召开专家会议评审,357家生产主体(申请人)的690个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20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00号210室
联系人:裴宗飞
联系电话:0531-67866289,0531-81608088(传真)
附件:2021年山东省第二批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结果公示
山东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112/t20211214_3805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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