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关于“病虫害防控及农药减量示范”物资询价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及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批复要求,云南省植保植检站将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病虫害防控及农药减量示范”物资,用于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药减量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初步预算金额18万元,询价完成后,根据实际金额确定各产品购买数量。现将此次询价采购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说明:供应商对以上3项采购预算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报价包含物资到达指定交货目的地的运输及到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的11个县(区)组织开展喷头、农药使用技术培训服务等费用;否则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二、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资料,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报价供应商。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
(二)供货商品相关材料。供应商报价需提供商品供货清单,包括数量、单价和总价等内容,同时提供一套3种产品的样品(验收货物时对照),进行综合评价。
(三)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密封后提交。
四、报送要求
(一)报价文件请于2021年12月13日17:30前报送。报送时间:每天9: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送至云南省植保植检站药械防治科(昆明市西山区永兴路19号)。
(二)联系人:胡慧芬,18083826618,邮箱:ynfz4154251@163.com。
五、评审公示
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要求进行评审,确定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
六、合同签订
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询价采购单位与确定的物资采购供应商根据确定金额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
云南省植保植检站
2021年12月9日
(拟稿人:胡慧芬 审核人:朱美斌)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1/caigougongkai_1209/381727.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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