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农资打假“净网”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护农稳粮保供作用,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农资打假“净网”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网络农资经营主体检查力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健全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集中力量开展网上巡查,严格执行限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的规定。压实电商平台和商户的主体责任,督促农资商户依法经营,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要求,督促电商平台落实资质审查、信息登记等要求,探索建立合规经营者名录,将线上农资产品列入监督抽查范围。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结束后,要及时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普法宣传教育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法律制度、典型案例和假劣农资的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劣农资。通过法制宣传周、农技下乡、农资下乡等活动以及各类农资交易平台,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让法制宣传进乡镇、进企业、进农户。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的时间表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专项执法行动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市级执法机构要充分发挥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宣传专项执法行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客观全面的反映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动态,对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要建立台帐、跟进回访,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2月25日前将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270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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