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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积极推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3-08-12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力冲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千亿级经营规模谋篇布局,通化市林业部门抢抓通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东北东部林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发展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森林资源禀赋,加快推动林下参产业传承创新,全面提升林下参产业综合实力,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林业贡献。

  摸清资源家底,夯实发展根基。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辖区内开展林下宜参地资源普查。通过普查,摸清林地性质、林木种类、坡向、郁闭度、土层结构、土质、土壤重金属与农残含量、水质、空气质量等自然资源状况和基本属性,全面掌握林下宜参地资源分布情况。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优势,加强林下宜参地资源规划与管理,做好林下参产业空间布局,切实提高林地综合效益。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下参种植面积达到38万亩,林下参年产量达到1700吨以上。到2030年,全市林下参种植面积力争突破45万亩,林下参年产量达到2000吨,成为全国林下参产业发展核心区。

  加大政策宣传,科学规范推进。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宣传、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林下参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引导农民科学选择种植模式,推广标准化种植。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3个通则的通知》基本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全市各类经营主体科学开展林下参生态种植和仿野生栽培,提高林下参种植技术水平,推动林下参产业规范发展。加大对林下参种植过程中整地、生物肥使用、灌溉排水等关键技术的宣讲和培训。纳入全省人参产业核心区的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集安市,开展林下参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发展优势区,促进形成各具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

  优先审批通道,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林下参生长和森林资源管理实际需要,按照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规定,支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优先审批林下参种植主体申报的森林抚育方案及抚育指标,确保林下参种植面积稳定。结合林下参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林业金融创新,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推出林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用活惠林政策,引入金融“活水”。积极争取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资本,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林下参产业发展进程。

  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着力点,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林下参产业项目支持,加大项目谋划争资力度。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发展林下参产业基地,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的“专精特新”林下参产业龙头企业。鼓励国有林场采用林地资源入股等方式与有能力的社会资本合作,建设林下参加工原料供应基地,逐步实现林下参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探索“林下参+” 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在新赛道上实现竞争新优势和发展新局面。

  加强资源监管,严守生态红线。发挥各级林长牵头抓总作用,聚焦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发展等目标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及数据衔接整合,形成政府组织、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森林资源管理机制。加强对林下参种植地块系统监管,对计划开展林下参种植地块实行备案登记,对已实施林下参种植地块实行全方位信息统计,建立林下参资源台账。对在禁止种植区域内开展林下参种植、毁林种参或者以林下参种植为名变相毁林种参、擅自突破技术规范和随意变更种植模式、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林业生态环境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市林业部门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带动、强化部门协作等举措,定期研究解决林下参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合力攻坚,为冲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千亿级经营规模提供有力支撑。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sxyw/202308/t20230809_8777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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