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肥料生产企业: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20《第1号修改单》于2023年3月17日正式实施,为做好肥料登记管理与修改单变化内容的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新登记及续展登记的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按照GB/T18877-2020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执行。 2.修改单实施前取得的肥料登记证,且尚在有效期内的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登记证有效期不变。企业需提交资料包括变更申请书、登记证原件和产品标签样式。请各企业尽快办理变更,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肥料包装袋更换。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四川省耕地质量与肥料工作总站代章)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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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7/19/6942390f064244b28e2eac7d2576a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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