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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鲁农机字〔2021〕1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设施种植业是我省农村外向型经济主要支柱,也是重要的“菜篮子”保障工程。发展设施种植机械化,对发展现代化农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20〕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乡村振兴、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保障“菜篮子”供应为目标,以推进“两全两高”(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机化发展为主线,以老旧设施宜机化改扩建、设施种植“两融两适”(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建设为途径,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推全程,加快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

  (二)发展原则

  1.统筹协调发展。坚持部门引导、企业推动、政府扶持、群众自愿发展方式,加强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等多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培育社会化专业性服务组织,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提倡农机共享,促进农机与农艺融合、经营与管理配套,共同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持续稳步发展。

  2.科学规划布局。我省不同地区地域条件、经济条件、技术条件、市场条件存在差异,以发展节能型低成本宜机化日光温室为主,统筹轻简装配式日光温室与传统标准日光温室合理布局,适度发展大跨度塑料大棚和连栋温室,面向食用菌重点种植地区发展适度规模智慧化菇房与培养房。

  3.突出发展重点。着重推动日光温室宜机化、塑料大棚标准化、连栋温室规模化、菇房与培养房智慧化。加大温室结构、温室材料、设施装备、设施新能源、设施生产技术、生物防治等方面的攻关力度。突破设施种植装备精准作业、智能管控、数字化运维、专用控制器、传感器、专用设备及机构等关键技术及核心零部件,增强核心竞争力。

  4.突破关键环节。突破设施蔬菜精量播种、育苗嫁接、移栽和收获等环节,以及食用菌采摘、分拣、脱袋等关键作业环节的技术装备短板。提升水肥一体化、环境调控等装备智能化水平,推动室内运输、多功能作业等设施装备与现代化温室、菇房集成配套。加力推广尾菜、植株秸秆、食用菌菌渣等资源化高效利用技术装备,实现设施种植清洁生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宜机化日光温室改扩建面积达到50万亩,宜机化塑料大棚达到100万亩,老旧设施改造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新结构、新材料,以及智能、节能、低碳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取得新突破;宜机化设施栽培新模式、新品种、新园艺取得新发展,机艺融合技术加快推广;设施种植机械装备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初步完善。种植、采运环节机械化有所突破,达到35%以上;耕整地、灌溉施肥、环境调控环节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0%、80%、60%,设施种植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5%。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老旧设施结构改造。依照农机通行和室内作业条件,改造温室出入口、骨架、耳房、缓冲间、室内通道等,优化种植空间布局,创新宜机化种植模式,满足设备安装运转、机械通行作业需求。支持老旧温室与菇房按照标准化设施结构与建造标准更新换代。积极推广节能型设施建造材料和低能耗电动设施装备,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二)加快先进适用装备研发。加大设施种植装备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支持产学研推用协同攻关,重点研制设施种植与食用菌生产关键环节机械装备。提升设施种植耕整、施药、灌溉追肥、室内运输等通用机械的自动化水平,提高环境调控、水肥一体、作物生长信息监测的智能化水平,加大尾菜、秸秆、菌渣等后处理机械的研发推广力度。加强农业机械与温室结构集成配套,不断提升设施种植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

  (三)加快机艺融合技术推广。开展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推广宜机化设施专用品种,示范推广宜机化种植技术模式,推进各环节机具装备的协同配套,积极构建适合我省实际的标准化设施种植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促使良种、良法、良机与设施配套,为机械化生产创造良好条件。利用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推进工程项目,在全省设施种植产业优势市县开展设施种植机艺融合试验示范,推动其率先实现设施种植全程机械化。

  (四)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设施种植农机合作社、生产联合体、综合服务站(中心)等社会化专业性服务组织,开展大棚建造、维护保养、机具租赁、种苗供应、作业托管和加工销售等社会化服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引导服务组织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标准。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等设施种植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提升生产全过程机械、设备共享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机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作用,与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农机化与科教、种植业、种业、农田建设等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加强重大事项的协调配合。支持行业协会发挥信息交流、教育培训、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服务引导设施装备行业转型升级,助力设施种植机械化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将更多设施种植装备纳入补贴范围,扩大日光温室补贴试点范围,开展成套设施装备补贴。贯彻《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精神,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积极争取财政、金融等部门支持,统筹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推进设施大棚宜机化建设、改造。引导推广“大棚贷”信贷模式,推动金融机构对权属清晰的温室大棚设施装备开展抵押贷款,解决大棚种植融资难问题。

  (三)强化示范引领。支持农业(农机)技术推广机构、设施种植科研机构与设施装备生产企业、设施种植生产主体,联合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开展试验示范、宜机化设施技术推广和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创建一批全国和省设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培育建设一批农机农艺融合应用示范点,征集发布一批适宜设施种植各环节机械化生产作业的主推技术和生产模式,遴选推介一批推进设施种植机械化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提升机械化水平、促进设施种植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公共服务。强化鉴定能力,扩大鉴定资质范围,积极开展设施装备专项鉴定,不断增加农机鉴定供给。建立产学研推用联合工作机制,加快新设施新机具新技术转化推广应用。加强设施种植装备使用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安全生产。支持建立一批设施种植机械化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植一批设施种植“工匠”和“土专家”。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112/t20211210_3802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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