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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命名8个旗县(市、区)为“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发布时间:2021-12-11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为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动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对第5批创建自治区级安全县的8个旗县(市、区)开展核查挂牌工作。经交叉互查、整改提升,命名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磴口县,兴安盟科右中旗、突泉县、乌兰浩特市,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等8个旗县(市、区)为“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下一步,为把安全县打造成为依法监管的样板区、体现监管成效的展示区和探索监管手段的先行区,带动提升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农牧厅将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考核管理办法》,结合网格化管理、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和农兽药残留治理等监管重点工作,对全区已命名的4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创建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激励符合考核要求、能够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旗县补缺,推动质量安全县创新监管工作模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把质量安全县这块“金字招牌”用好、擦亮。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nmyw/202112/t20211207_1970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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