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山东省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工作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2作者:佚名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激励办法(试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拟确定东营市等5个市为2022年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拟确定枣庄市、济南市章丘区等16个市、县(市、区)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中有创新举措,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委农办。
联系电话:0531-51789075
邮箱:sdswnb@shandong.cn
附件:拟督查激励名单
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拟督查激励名单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设区的市:东营市、济宁市、临沂市、德州市、菏泽市。
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工作中有创新举措,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显著的设区的市:枣庄市、潍坊市、济宁市、聊城市、滨州市,济南市章丘区、胶州市、淄博市临淄区、广饶县、龙口市、泰安市岱岳区、威海市文登区、莒县、费县、平原县、巨野县。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03/t20230327_4273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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