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蔬菜贸易有潜力
发布时间:2023-02-09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自2015年我国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来,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相关规划和措施陆续发布并实施落地,我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经济贸易投资得到迅速发展,农产品贸易规模也在逐步扩大。蔬菜是我国对“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主要出口产品之一,从发展趋势来看也有较大出口潜力。
2021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蔬菜贸易总额85.0亿美元,比2015年增长12.8%。其中,出口额81.1亿美元,增长9.9%;进口额3.9亿美元,增长1.5倍。主要出口产品以鲜冷冻蔬菜为主,出口额占出口总额40.7%。
我国蔬菜贸易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蔬菜贸易顺差额呈波动增长态势。2015年以来,我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蔬菜贸易顺差额在72亿美元以上,其中2016年、2017年、2019年和2021年分别增长7.2%、2.5%、7.0%和0.7%,2018年和2020年分别下降3.5%和6.5%,2021年增至77.1亿美元,呈现出波动增长的趋势。
第二,蔬菜出口市场高度集中。我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间的蔬菜贸易主要集中在亚洲,7年间对亚洲出口额占对“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蔬菜出口总额的81.3%。自2015年以来,前五大出口市场一直是越南、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2021年我国对以上5国出口额合计53.3亿美元,占当年对“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蔬菜出口总额的65.7%,较2015年增长15.5%。前十位出口市场中,对菲律宾出口增长较快,对巴基斯坦、新加坡及沙特阿拉伯的出口则有所下降。
第三,出口品种以大蒜和蘑菇干为主,进口以胡椒和辣椒为主。2015-2021年,我国共向“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出口蔬菜560.4亿美元,其中出口大蒜111.9亿美元,占蔬菜出口总额的20.0%;其次是蘑菇干,出口62.2亿美元,占11.1%。
2015-2021年,我国自“一带一路”合作伙伴进口蔬菜19.2亿美元,主要进口胡椒和辣椒等,胡椒进口额为2.7亿美元,占蔬菜进口总额的14.3%;辣椒进口额为2.4亿美元,占12.7%。
未来,共建“一带一路”将为全球经济注入新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国际合作平台。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近十年来,我国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共同发展,不仅吸引越来越多国家积极参与进来,还使国家和地区间经贸合作不断走深走实,各方面都取得了卓越成就。
今后,为进一步推动经济复苏,各国仍将继续强化区域性经济合作以应对风险挑战,我国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蔬菜贸易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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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2/t20230207_61037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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