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5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根据省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工作有关部署,现就2022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
(一)系统受理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3月3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2月1日至4月3日。
二、评审时间
原则上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乡村工匠第二次职称评审工作。
三、其他事项
其他申报事项按《关于开展 2022 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 1)有关要求不变。
附件:1.关于开展 2022 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申报职称评审流程图
广东省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1 月 16 日
(联系人:陆萍,联系方式:13922209190)
相关附件:关于 2022 年度第二次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附件(1-2).docx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08362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8-21DNA甲基化动态调控棉花...
- 2025-08-21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与物美集...
- 2025-08-19长期绿肥轮作降低稻田甲烷...
- 2025-08-19河南省中药材产业联盟成立...
- 2025-08-15蒙东地区农牧业招商引资座...
- 2025-08-15省农业农村厅全力开展农业...
- 2025-08-12韩俊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
- 2025-08-112025年河北省畜牧统计...
- 2025-08-06微塑料对土壤胞外酶活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