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三阶段监管防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
发布时间:2022-12-16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清流县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严格按照担保贷款操作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实行贷款“前、中、后”三个阶段的监管。一是贷前做好信用评定。对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规划生产发展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预期收益进行研判,防止审核不严导致信贷资金流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二是贷款中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避免出现贷款用途不合理、不合规等问题,严禁出现“户贷企用”。三是贷后对存量贷款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风险情况,加强跟踪监管,提早介入,因人而异研究制定处置风险方案,扎实做好到期贷款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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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qsnyxxlb/sm_787/202211/t20221111_60443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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