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请确认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渔船港函〔2021〕7号)要求,我厅组织对部局纳入待清理远洋渔船数据范畴的远洋渔船做了进一步核查确认。此次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共涉及我省5艘渔船,均已于2010年8月由原黄渤海区渔政局办理船网工具指标等注销手续,并报废拆解,属于不存在的渔船信息,拟在中国渔政指挥系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现将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3日-3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厅渔政处联系。
联系人:刘丽艳
电话:0311-86256563
附件:拟清除远洋渔船数据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hdjl/jyzj/202102/2021020001899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12-01韩俊会见越南农业与环境部...
- 2025-11-26农业农村部召开高质量编制...
- 2025-11-24丁薛祥在山东和河北调研时...
- 2025-11-19李强会见蒙古国总理赞登沙...
- 2025-11-18烟草高效合成天然药物毛喉...
- 2025-11-13习近平会见西班牙国王费利...
- 2025-11-11农业农村部举行学习贯彻党...
- 2025-11-06农业农村部召开黄淮海秋播...
- 2025-11-05农业农村部与内蒙古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