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民合作社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合作社博览 > 2022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2022年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2-08-04作者:佚名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法规处

  2.《宪法》《民法典》

  责任单位:法规处

  3.《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发展指导处

  4.《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种业处、种子总站

  5.《安全生产法》

  责任单位:办公室、畜牧兽医处、农机中心、动卫中心、质检中心、生态能源总站

  6.《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质监处

  7.《动物防疫法》

  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动卫中心、疫控中心

  8.《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动卫中心

  9.《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

  责任单位:种植业处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专题活动)

  1.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2次。

  责任单位:机关党办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机关干部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市场与信息化处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农机中心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局

  5.开展农业绿色植保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植保总站

  6.结合绿色食品宣传月,开展绿色食品专项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绿色食品中心

  四、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专题活动)

  1.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配合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质监处

  2.结合宪法宣传周,联合省司法厅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ztzl/nyfzxc/202203/t20220311_585764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