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农民合作社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三农资讯 > 关于印发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30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承担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平市农业农村局  桂平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 号)精神,安排我市为花生示范县,为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打造绿色高产优质花生油料生产基地,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政策体系,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打造花生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促进花生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

  二、创建目标

  全市创建5个千亩方,30个百亩田。选择在花生种植面积较大的20个乡镇实施,其中安排在石咀、白沙、石龙、蒙圩、江口共5个乡镇,每个乡镇创建1个千亩方;安排在木乐、木圭、马皮、油麻、社坡、寻旺、麻垌、社步、下湾、大洋、大湾、厚禄、西山、南木、金田共15个乡镇,每个乡镇创建2个百亩田。

  (一)面积目标。打造30个百亩田和5个千亩方,面积0.8万亩,辐射带动3万亩以上。

  (二)单产目标。在示范区力争实现亩产花生300公斤以上的创建目标,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绿色目标。以单产提升和生产生态相协调为目标,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示范区单位面积化肥农药用量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病虫害绿色防控全覆盖、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带动示范县节本增效5%以上。

  (四)产业目标。围绕市场需求,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为重点,打造优质花生示范基地,大力推行“家庭农场+示范区”“合作社+示范区”“龙头企业+示范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产销对接,打造全产业链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主导品种推广,做好苗头性品种示范。在示范区建立花生品种筛选展示示范点。加大经过生产检验、农民接受程度高的花生主导品种推广力度,构建2-3个主导品种的结构布局,以高油高油酸花生品种为重点,着力挖掘苗头性品种。

  (二)加强主推技术应用,促进引领性技术示范。加强主推技术展示示范,主要开展“花生+水稻”水旱轮作、“花生+玉米”旱旱轮作等绿色高产高效模式,花生套种玉米、花生套种木薯等套种模式,花生宽窄行种植模式、小垄双行种植模式展示。推广花生覆膜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施有机肥技术,花生种植、收获机械化技术,加快技术熟化和本地化,破解花生生产技术瓶颈,为大面积推广奠定基础。

  (三)打造高产创建示范片,推进小面积攻关和大面积均衡增产。围绕集成推广花生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乡镇,打造“千亩方”和“百亩田”,集中资源、集聚力量,大力推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的“五统一”,开展小面积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户产量,把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

  (四)加强生产主体培育,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根据我市情况选择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参与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承担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任务,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生产水平。支持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组织围绕整地播种、施肥打药、收割收获等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花生生产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水平。

  (五)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价值链延长产业链。发展生产促进产业融合,产业融合带动生产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高油酸花生,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发展订单生产,完善标准体系,打造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资金使用管理

  项目资金400万元,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112号)执行。明确项目资金的方向、内容与时间期限,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实施、资金合法合理支出。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花生种子、肥料等物资,种植试验示范,种植、收获、加工机械,宣传、培训、示范标牌等,具体开支可按照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调整。资金安排如下:

  (一)物化投入补助,投入200万元。

  1、购买花生新品种,用于示范片种植,投入160万元;

  2、购买复合肥、高钾复合肥、中微量元素肥料等,用于示范片使用,投入35万元

  3、示范标牌等投入5万元。

  (二)社会化服务补助,投入156万元。其中:购买绿色防控产品60万元,耙耕社会化服务补助56万元,扶持合作社、花生加工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主要用于购置花生种植、收获、加工机械,投入40万元。

  (三)技术指导服务补助,投入44万元。

  开展技术试验示范11个,其中花生品种对比试验2个,水旱轮作、旱旱轮作、套种等模式展示示范片9个,安排在木圭、石咀、社步、下湾、白沙、厚禄、石龙、蒙圩、南木、江口共10个乡镇实施,每个试验示范补助资金4万元,投入44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成立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县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抓落实,专家指导组抓技术,领导小组组长或成员在花生生长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创建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创设市领导指挥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资源集聚,将规模化高产高效经验辐射推广。

  (二)强化指导服务。成立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见附件2),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活动,确保技术入户到田。花生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巡回指导1次以上。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日常管理。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强化进度调度,实施方案印发后每月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报送1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简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做好测产验收有关工作,在每季花生收获期间组织市农业农村、统计等有关部门专家开展测产验收工作,形成测产验收报告。整个项目实施结束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连同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开展项目总验收的同时,按照《桂平市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计划表》(见附件3)内容进行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

  (五)强化宣传引导。在创建区的显要位置竖立示范标牌,便于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要大力宣传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总结典型集成模式,并形成经验材料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同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报送2篇宣传材料,通过广西农业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3.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绩效目标计划表

  

  附件1

  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推进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工作,加快种植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要求,成立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德佳市长

  副组长:陆曙汉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员:曹晓波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东文市财政局局长

  廖  科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甘学良   市统计局局长

  吴圣莉市审计局局长

  傅中博市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杨永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蓝赞   市水利局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82321),办公室主任由曹晓波同志兼任,成员从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股室站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创建项目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2

  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成员名单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79号)要求,成立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专家指导组,负责制订全市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技术方案或指导意见、指导各示范区开展技术攻关和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的组装、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及参与项目检查、测产验收等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科所,主任由谭雅文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370983。专家指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汉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谭雅文市农科所助理农艺师

  成员:李波市农科所林业助理工程师

  陈仲南市植保站推广研究员

  蒙宗勇市种子管理站农艺师

  杨寿山市土肥站高级农艺师

  曾家焕市农技站高级农艺师

  刘钊扬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办负责人、农艺师

  周铭德  市种植业股农艺师

  郭  强  市农机推广站高级工程师

  刘  宇  市农科所助理农艺师

  刘富锋  市农科所助理农艺师

  黄  可  市农科所助理农艺师

  参与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建设乡镇的农业农村中心负责人、农技人员等。

  

  附件3

  桂平市2022年国家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绩效目标计划表

  

  总体目标:示范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提升项目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市花生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创建面积

  打造30个百亩田和5个千亩方,创建面积0.8万亩,辐射带动3万亩以上。

  指标2:推广绿色关键技术

  3项、1万亩(“花生+木薯”套种技术0.5万亩;“花生+水稻”水旱轮作技术0.4万亩;“花生+玉米”旱旱轮作技术0.1万亩)

  质量指标

  指标1:创建区产量水平

  300公斤/亩,比非创建区高5%

  指标2:创建区机械化率

  8%,比非创建区高5%

  指标3:优质产品率

  优质产品率比非创建区高5个百分点

  指标3: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

  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

  指标4: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

  订单种植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

  2022年6月28日前

  指标2: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

  2022年12月10日前

  成本指标

  指标:创建区财政资金支出控制数

  4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创建区亩生产成本下降

  平均种植成本降低60元/亩

  指标2:增加农民种植收入

  达到户均800元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提高示范县种植积极性

  全县花生面积保持在15万亩

  指标2:提高种植的组织化、标准化程度

  有10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0.8万亩订单(或联合)生产

  指标3:促进三产融合

  带动2400吨产品加工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80%以上,同比增加10%

  指标2:化肥使用量

  45公斤/亩左右,同比减少5%

  指标3: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

  示范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10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保障粮食安全和优质农产品供应

  提高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油料生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项目区农民对创建项目的知晓率

  85%以上

  指标2:项目区农民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85%以上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g/t1285203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