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发布时间:2022-07-14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四批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名单,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被命名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这是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获得的首个“国”字号荣誉称号。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7月24日揭牌运行以来,在市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三农”工作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履职尽责、奋勇担当,先后被局党组评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被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被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全省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对标创建,今年又成功创建为“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新作为,开创了新局面。
一是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全面提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选送执法人员参加部省业务培训和网络培训15次,培训面100%;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讲业务和送培训到县区30余场次;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渔政执法专题培训和执法人员军训,受训350余人次;以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和载体,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业务能力。
二是查处违法案件力度不断加大。扎实开展春秋两季农资打假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履行执法办案的主业主责,严肃查处农业领域的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查处违法案件163起,罚款4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货值2万余元,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较改革前大幅提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直接查处了某企业生产经营假种子案、某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案等一批农业领域的违法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行为。
三是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持续保持。组织实施“渔政执法亮剑行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开展跨部门、跨县区联合执法行动621次,收缴违法网具、渔具1065副(套),查办涉渔行政案件84起,移送、配合刑事案件查处51起。落实涉案人生态损害补偿,投放鱼苗51万尾。我市禁捕执法监管工作受到长江禁捕退捕专班表彰。
四是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内部管理、树立“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建立考勤考核、工作纪实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农业综合执法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sxdt1142/20220712/9799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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