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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标语十五条 营造创建良好氛围

发布时间:2022-07-14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包头全面提升城市品牌、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当前,正值我市全力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迎接国家实地评估核验的关键时期,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商请做好迎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集中宣传工作的函》,要求要大力营造创建氛围,组织开展大范围的集中宣传,强化宣传效果。下面,我们一起来共同学习宣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标语口号”十五条,发动更多的群众广而告之,人人知晓:

  1.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参与、我知晓。

  2.共建法治包头,共享法治阳光,全民携手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3.全民齐心协力共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5.法治政府建设人人参与,示范创建成果人人共享。

  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7.做守法市民,建法治城市。

  8.与时代并进,与法治同行,全民齐心协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9.法治政府你我共创,法治包头你我共享。

  10.法律法规人人遵守,幸福生活时时拥有。

  11.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2.法治创建一起来,有你参与更精彩。

  13.弘扬法治精神,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14.参与法治创建,共享城市文明。

  15.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好市民,助力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207/t20220713_2087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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