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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家庭农场的基本建设标准:(二)造林、营林类家庭农场

发布时间:2022-07-06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从事造林、营林(包括利用林地从事林业种养业)等涉林经营活动为主的家庭农场,经营林地面积达150亩以上,林地承包或流转年限在15年以上。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27518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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