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人员名单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2〕31号)
发布时间:2022-07-06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市农业发〔2022〕31号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清廉乡村
建设工作专班人员名单的通知
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民宗委、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审计局、乡村振兴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关于谱写清廉广西建设钦州篇章的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为抓好我市清廉乡村建设,经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小组同意,成立钦州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一、钦州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
组 长:李开创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陈朝文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韦戴卓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黎永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邓 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定俊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涂振海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市民宗委主任
龙家魁 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二级巡视员
吴 超 市民政局局长
杜应参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宗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邵克权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兼)
韦大器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李 遥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党组书记
罗 滨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提名局长、一级调研员
刘小健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 标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主要职责:起草制定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抓好全市清廉乡村建设,收集清廉乡村建设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向工作小组请示报告。挖掘清廉乡村建设特色亮点,打造清廉乡村建设品牌标杆,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民风淳朴的清廉乡村。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二、钦州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
主 任:韦大器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吴再强 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负责人、经管站站长
黄 桦 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科长
黄艳芳 市委讲师团副团长
陈 秦 市委政法委基层治理和平安建设科科长
丁凯杰 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副科长
刘冬生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干部
黄春梅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李福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主任
陈海宾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人
何丽芳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资源开发科负责人
唐丽妍 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负责人
梁艺锋 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管理科科长
黄贤斌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符品富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张 帆 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副科长
涂海莲 市农业农村局农经科干部
主要职责:做好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指导县(区)抓好清廉乡村建设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清廉乡村建设相关材料,完成工作专班部署的各项工作。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编校:农丰)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27365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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