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对全市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新修订《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为巩固全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确保冬春季特别是“两节”、“两会”和冬奥会等重要节日活动期间重大动物疫情持续稳定,12月1日,市农业农村委召开全市冬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秋季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结会议精神,通报当前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安排部署全市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新修订《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李志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总兽医师张健主持。
会议指出,冬季正值动物疫病高发时期,加之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我市周边省份又发生野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严峻形势,各区各部门要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综合防控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由野鸟向家禽传播。要坚持“多病共防”原则,压实区、镇(街、乡)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绷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之弦,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新冠疫情的叠加影响。
会议强调,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我委部署安排,坚决落实疫情巡查排查、强化免疫、监测预警、技术指导、检疫监督、应急储备、消毒灭源、部门联防等措施,强化指定通道管理和调运管控,严防外疫传入。要以《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预防性控制措施,严格动物防疫领域行政执法,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增强突发动物疫情应对能力,确保我市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持稳定
会议还对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进行了部署安排。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SY0/XWDT152013/XYDT152014/202112/t20211202_5739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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