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国第七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城镇居民/乡村居民)从2014年的2.75:1下降到2020年的2.56:1,城乡收入倍差逐步缩小。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以下简称《年鉴》)。《年鉴》显示,2020年乡村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14年增长了69.1%,高于同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接近10个百分点。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数据来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成效良好。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略高于城镇
2020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188.8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接近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略高于城镇。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3.8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52%;而农村居民为17131.5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63.3%。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仍在扩大,从2014年的18355元扩大到26702.3元。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东部地区,达到41239.7元,其中上海市为72232.4元;最低的是西部地区,只有25416元,但西部地区增速最快,相比2014年收入增长65.3%。31省(市、自治区)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前五位均位于西部地区,其中西藏2020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14年翻了一番,增长达到102.6%;收入增长最低的是东北地区,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2014年增长53.5%。
西部地区与东北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从2014年的4226.3元缩小到2850.2元,但与东部地区的收入绝对差距进一步拉大,从2014年的10575.9元上升到15823.7元。2014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比最低的西藏高35235.6元;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仍是上海,比最低的甘肃高51897.3元。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mtbd5789/content/post_3690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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