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水生野生动物 营造和谐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0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为严格执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开展“清风行动”暨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资源物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车辆车次109次,执法人员367人次,对辖区内的江河、水库、驯养繁殖场和动物经营利用场所、垂钓集中区等157个场所进行检查,收缴灯光诱捕、地笼、虾笼等违规捕捞网具305张,救助保护放生一批水生野生动物,营造和谐生态环境。
5月25日,大桂山林场护林员在巡查工作时发现一只鹰嘴龟并报大桂山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根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权限将其移送至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组织水产技术人员对鹰嘴龟进行了全面检查检疫,发现其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于5月27日将该鹰嘴龟带到姑婆山自然保护区腹地深山小溪中放生,让其重回大自然的怀抱。
鹰嘴龟,学名平胸龟,是平胸龟科、平胸龟属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近三年来,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救助保护及放生水生野生动物共100只(条),其中娃娃鱼1条,芝麻剑鱼1条,鹰嘴龟、四眼斑龟、锯缘摄龟等88只。执法人员呼吁: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
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我们一直在行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hz/t119742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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