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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禽运输、经营环节防疫检查

发布时间:2022-06-0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31日,梧州市农业农村局黄迪副局长带队对市区内的活禽批发市场开展“端午节”节前动物防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并指导活禽运输车辆开展运输备案、消毒工作。

  检查人员先后检查了龙圩区活禽批发安置点和广西宏威农产品交易中心,重点检查了活禽批发市场的消毒、休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场经营等情况,要求必须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市经营并做好台账记录,落实动物防疫措施,做好入场消毒工作及无害化处理。

   检查过程中,黄迪副局长召集相关城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和市场管理人员在一起,向他们传达了农业农村部第531号令要求,并强调2022年7月31日起所有家禽运输车辆必须经备案、清洗消毒中心消毒取得消洗证明后,方科运输家禽,凭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市经营。

  目前,我市已积极开展农业农村部531号令宣传,并开展活禽车辆管理备案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wz/t11978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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