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湘政发〔2020〕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省粮食战略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通知如下:
一、增强粮食安全责任意识。粮食安全生产是“稳定器”和“压舱石”,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粮食生产大省的政治责任,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科学研判,精准施策,认真抓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全省粮食面积稳定在7000万亩左右,力争产量达到600亿斤以上。
二、千方百计稳定粮食面积。大力推进早稻集中育秧,充分发挥专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主导作用,在双季稻优势区域发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300万亩,减少优势区“一季稻插花”和“双改单”面积,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恢复发展双季稻生产,稳步扩大早稻面积。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等资源发展旱杂粮生产,积极发展玉米、红薯、大豆、花生等旱地作物间作套种,进一步增加旱粮面积。全力遏制耕地抛荒,确保水稻生产功能区至少种上一季水稻,避免“非农化”、“非粮化”;对不适合发展口粮生产的耕地,可大力发展饲料用粮和工业用粮,增加大口径粮食供给。实现长株潭地区20万亩休耕耕地全面实施复耕,恢复粮食安全生产。加大新型主体培育力度,力争3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700万亩左右。
三、多措并举提高粮食产量。推广以品种为核心的关键技术,确保粮食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实施合理密植,插足基本苗,确保高产所需的有效穗。推广一批绿色高效、农艺农机结合、全程机械化生产等水稻、旱杂粮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严格控制直播带来的过量使用除草剂污染土壤环境和影响产量的风险,逐步减少对水稻直播的政策性补贴,增强农民控制直播的自觉性。及早制定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强化减灾补损技术指导服务,搭配好早晚稻品种,防范春季倒春寒、秋季寒露风等危害。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促进配方肥精准落实到田,带动全省化肥减量增效。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一季再生稻生产。
四、夯实粮食生产发展基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国家下达我省考核数,粮食生产功能区不低于3850万亩。推进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时序要求,高质量完成2019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2020年度390万亩建设任务落实。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狠抓农田提质改造,强化水利设施和适应农业生产的田间道路建设。规范稻渔综合种养,落实沟坑占比不超过10%的技术规范。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健全粮食主产区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水稻机械化育插(抛)秧等技术推广,提高粮食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一个百分点。集中示范推广稻田酸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深翻耕等集成技术模式,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五、精准发力优化粮食结构。调优粮食品类结构,加大淀粉含量高的专用型早稻、米质达到国标二级以上的优质中晚稻开发力度,力争专用型早稻、高档优质中晚稻面积分别达到450万亩和1300万亩,调改10万亩籽粒玉米、普通红薯等饲用旱杂粮为特色旱杂粮。调优种植模式,稳步推进湘中南一季稻区的中稻调改为一季晚稻,新增冬闲田油菜面积140万亩。调优耕作制度,在长株潭岳严格管控区新增结构调整面积30.6万亩,在安全利用区原位实施修复治理10万亩,示范推广以“淹水法”为主的综合农艺措施40万亩。
六、实施粮食品牌提升行动。深入实施湘米产业工程和优质粮油工程,支持发展“一企一片一种”标准化基地,推广“早专晚优”、“稻油双优”等绿色高质高效模式。加快发展优质粮食产销联盟,支持互联网企业开发粮食加工企业和生产主体有效对接的大数据平台,实现粮食产业链条上下游有效衔接。引导规模型粮食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加工,实现“好谷产好米”,继续打造农业产业化标杆龙头企业和粮食产品精品名牌。充分发挥粮食区域性公用品牌引领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市县根据资源禀赋和加工基础,培育有历史沉淀、文化传承、市场认可的粮食公用品牌。加大对粮食公用品牌扶持力度,打造“洞庭香米”片区公用品牌,培育南县稻虾米、松柏大米、兰溪大米、乌山贡米、紫鹊界贡米、江永香米等地方特色品牌,促进粮食品牌“香飘百姓家”。
七、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控。严格落实重大病虫害防控责任和措施,按照不发生大面积连片成灾的要求,将病虫害损失控制在5%以内。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防控,坚持治早治小、全力扑杀的原则,提早做好防控物资准备,加密增设测报网点,实现性诱监测点乡镇全覆盖、玉米主产村全覆盖。抓好以二化螟、“两迁”害虫、稻水象甲、稻瘟病等为重点的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控。聚焦重点区域和重要时期,做好监测预警,落实关键技术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广泛推广理化诱控和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实现粮食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5%以上。推广应用植保无人机等先进施药机械,实现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突破40%。
八、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快耕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服务模式。组织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其他新型主体大力开展专业化服务,实现周边散户在不流转耕地条件下规模化经营和机械化生产。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覆盖面,引导和支持机械生产优势龙头企业建立区域性农机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散户需要提供全程、套餐式或点菜式的专业化服务。支持粮食承储企业优化专业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为粮农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九、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围绕增加农民种粮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精准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抛荒的耕地,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精准发放双季稻补贴,真正实行“多种多得”。各地要切实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把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有关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新型主体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加大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支持力度,引导各地开展早稻机械化育、插(抛)秧社会化服务。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对高速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烘干机等机具给予农机购置补贴省级累加补贴,鼓励各地对插(抛)秧机械等农机具进行累加购机补贴或作业补贴。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精准弹性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鼓励支持多元主体入市收购,保持粮食收购市场平稳。进一步落实粮食种植保险和惠农担粮食贷等金融扶持政策,帮助解决贷款难、贷款贵等问题,切实减轻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种粮风险。
十、发挥粮食安全考核“指挥棒”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属地责任,按照稳面积、稳产量的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出台有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将粮食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精准落实到具体的农户和新型主体。要始终把确保粮食稳定作为农业农村工作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来抓,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予以倾斜。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协调解决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结果应用,将粮食“两稳”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畴,对粮食生产先进县进行表扬,激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内生动力。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zcfg/gfxwj/202003/t20200331_11868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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