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撤销审定(终止使用)部分 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公示(第十一批)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征求品种选育单位(个人)意见以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初审,拟对我省审定(引种)的偃展1号等20个小麦品种、正大12号等94个玉米品种、Ⅱ优293等37个水稻品种、郑492等13个大豆品种、豫杂35等69个棉花品种撤销审定(终止使用),现将拟撤销审定(终止使用)主要农作物品种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自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
联系方式: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常萍、刘桂珍,电话:56859736/56859750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26号,邮箱:hnpzgl@163.com)。
附表:河南省第十一批拟撤销审定(终止使用)主要农物品种目录 (请点击下载查看)
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henan.gov.cn/2021/12-01/2357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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