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洋捕捞量监测工作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捕捞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掌握全省渔获物捕捞量情况,提高渔业管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保护渔业资源,我厅拟委托第三方开展2022年捕捞强度监测工作。现对监测工作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2年捕捞强度监测
二、项目时间:2022年5月至12月
三、项目任务:
(一)海洋捕捞产量标准监测船体系建立。调研海南渔船数量与结构,摸清海南渔船的作业类型、功率与船长分档,分布海域。按照作业类型和不同功率、船长分档列成正交矩阵,矩阵中每个单项均设3-5艘标准监测船,力争涵盖全海域,在每艘标准监测船上安装北斗电子捕捞日志系统。标准监测船每天如实填报产量数据,并配有卖鱼单一起上报,项目组将日志产量与卖鱼单进行比对,对日志上报产量进行修正。以标准监测船修正后产量数据为点,以点带面推算全省渔船的捕捞产量。
(二)基于渔港的捕捞产量面上调查。根据海南渔船数据调研结果,分析各渔港上货渔船数量,按需设立渔港调查信息员,负责每日登记渔港进出渔船数量,每日渔港上货渔船和运输船的产量登记事宜,包括产量登记表和收集卖鱼单据,每日汇总后录入数据库。
(三)数据统计、分析与编制产量监测月报。每日统计标准监测渔船上报产量与渔港调查信息员上报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与修正,形成报表。每月编制海南省海洋渔船捕捞产量监测报告。
四、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
(六)承担过省级以上捕捞量监测相关项目,具有国家资质认定能力的单位优先考虑。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2年捕捞强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五)本公告“四、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12日17:30之前,纸质件报价材料(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综合楼三楼海南省农业厅渔业捕捞处319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七、公示方式:投标结果在海南农业信息网站公示。欢
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投标报价。
八、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中标单位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捕捞处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成龙
联系电话:65227218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gggs/202205/t20220509_3187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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