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依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财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农土函〔2021〕455号)要求,经县级自主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拟推荐肥东县、长丰县、庐江县、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萧县、泗县、五河县、颍上县、阜南县、定远县、舒城县、裕安区、桐城市、太湖县和歙县为我省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30日至7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人:于子旋,电话:0551—62677865,15956998961。
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ggfw/trfl/55745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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