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6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创建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推荐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初审,拟推荐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5个单位申报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推荐贵港市农业农村局等2个单位申报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5858529,电子邮箱:gxnyzfj@163.com。
附件: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推荐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117591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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