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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组织全体职工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2-04-16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4月12日上午,市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参与。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会议从宪法的历史沿革、结构、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和阐释;对公务活动的调查研究、会议安排、文件简报等八个方面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对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的意义和目的、特色和新要求作出解读,并就工作机制、清理整改、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了贯彻落实建议;着重解读了出差审批管理、差旅费开支标准制定和财务报销等详细规定。

  

  

  

  会议强调,一要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宪法对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着力提高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二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及农牧局党组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把八项规定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三要强化宣传教育,规范用车行为,强化机关干部规范用车意识,明晰新政策的“底线”和“高压线”。四要加强出差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强化平时财务管理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中心干部职工增强了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bt/202204/t20220413_2037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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