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人群:子女
发布时间:2022-04-1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1748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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