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 依法严打违法捕捞行为
发布时间:2022-04-1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冬去春来,气温逐渐回升,鱼类繁殖逐渐开始,荔浦市辖区内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在部分水域有所抬头。针对这些情况,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禁渔期”宣传工作,加强巡逻巡查,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2年3月18日晚,执法人员在双江镇查获莫某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违法捕捞,当场收缴电鱼枪1支,下水裤1条,塑料桶1个,渔获物0.35公斤。3月25日晚,执法人员在荔城镇查获林某使用电鱼的方法进行违法捕捞,当场收缴电鱼机1套,水鞋1双,塑料桶1个,头灯1个,渔获物0.65公斤,因该两案例行为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目前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3月1日“禁渔期”以来,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张贴通告1500余张,悬挂横幅55幅,巡逻巡查43次,查获8人,没收违法捕捞电鱼机2套,电鱼枪1支,地笼网10张,胶丝网 3张,自制简单捕捞船1只,渔获物11公斤。
2022年,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部门,重点对违法捕捞高发区域加大打击力度,积极推动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刑事处罚的惩戒作用,抓住一个处罚一个,绝不姑息,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落实,确保水域生态平衡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渔期”制度,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17480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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