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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关于钦州市2021年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的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关于钦州市2021年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的发放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钦州市实施2021年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的批复》(桂农厅函〔2021〕1011号)和《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钦州市2021年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精神,相关渔船已拆解或灭失,减船渔民已按规定参加减船转产技术培训,经审核,以下减船转产项目补助对象符合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9日前,署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我支队提出。(联系单位: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联系地址:钦州市恒商大酒店9楼,电话:0777-2397763)

  特此公示

    

  附件:钦州市2021年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

    

  钦州市渔政渔港监督支队

  2022年3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6980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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