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实施禁渔期,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2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营造全县山清水秀的自然环境。南丹县实施禁渔期,禁渔时段为2022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自治区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禁渔期宣传
执法人员开展渔业执法检查
3月1日以来,该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对红水河、清水河流域等开展禁渔期执法巡查行动,加强对渔民宣传和渔船的监管。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巡查河道50多公里,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对江河湖等水域的巡查,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hc/t11613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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