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3-2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农业植物保护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作物防灾减灾职责;制定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突发农作物有害生物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示范方案。
(二)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执行国家农作物病虫测报与防治技术规范;承担辖区内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的调查与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等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动态监测和预警发布工作。
(三)负责农作物植物检疫对象防治技术指导工作,针对农作物植物检疫对象实施防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四)负责农药安全使用及农药减量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农药减量等绿色植保综合防治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新型农药(剂型、器械)和植保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植物保护站是钦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正科级单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2年钦州市植物保护站在职编制总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实有退休0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植物保护站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73.45万元,同比减少6.29万元,下降7 .8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45万元,同比减少6.29万元,下降7.88 %。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022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7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58 %,同比减少4.29万元,下降6 .84%;项目支出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42%,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1.76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6.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1%,同比增加0.99万元,增长16.72%。
(2)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2.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7%,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6.54%。
(3)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5.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7 %,同比增加1.98万元,增长61.68%。
(4)农林水科目支出预算58.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77%,同比减少9.43万元,下降13.8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8.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58 %,同比减少4.29万元,下降6.84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1%,同比减少4.3万元,下降7.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同比增加0.01万元,增长0.2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42 %,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11.76 %。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8 %,同比减少2.58万元,下降16.3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47.54%。
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8.4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4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事业单位医疗2.2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0.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按一定标准计缴的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公积金5.1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病虫害控制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7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7万元,比2021年预算0.28万元,减少0.01万元,同比下降3.57%。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经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0.27万元,同比减少0.01万元,下降3.57%。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大力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第四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43.5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我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50%,其中:集中采购0.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5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0.1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实有0辆。
四、部门预算绩效说明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2022年我单位1个预算项目编制绩效目标,涉及预算金额15万元,是: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控项目。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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